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4/8/26 15:53:32
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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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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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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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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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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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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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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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27日公布《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》,在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的同时,建立各单位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方案主要内容有: ——扩大展览规模,缓解供求矛盾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 自2008年秋季第104届起,广交会从原来的每届分两期举办拆分为三期举办:一期以机电产品为主;二期以日用消费品及礼品为主;三期以纺织服装、箱包及文体用品、医药保健及医疗用品、食品及土特产品等为主。展览规模从第102届广交会的3.2万个展位增加到5.4万个展位。 此外,将广交会展区从目前34个调整为50个,以提高广交会的专业化水平。将现有的品牌、名优新特、招展和分配性等4类展位,简化为品牌和一般性2类展位。 ——统一办法,规范操作,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。 成立由商务部外贸司牵头,外贸中心、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,统筹研究组展工作,协调处理组展筹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。企业参展资格、展位数量安排、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、复核、审定和公示,建立共同参与、共同配合、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。 ——理顺关系,合理分工,各尽其责。合理划分主办、承办、组团、组馆单位的职责。 主办单位负责审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制定展位总体安排办法、企业参展资质标准、展位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。 组团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参展资格并按相关办法分配一般性展位,承担本团思想政治、安全保卫、成交统计和会务等工作。 组馆单位负责复核相关展区企业参展资格、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评审和展位数量初步安排;会同外贸中心安排展位位置;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和调研;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质量安全工作等。 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广交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展览总规模、展区设置及规模;实施广交会办展方案,宣传、推广广交会品牌,组织采购商参会,统计分析客商到会和成交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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